第(2/3)页 但是他依旧只是淡淡的说出两个字。 “谢谢!” 就准备离开。 但是面前这个女孩,显然却不满足于仅仅与他就两个字的交流。 “你是w商学院的?” 女孩忽闪着她的那双眼睛,有些兴奋地问道。 时烨愣了一下,对女孩的疑问不免有些奇怪,转而看到了自己衣服上挂着的学院图徽。 “是的。”时烨点了点头。 女孩更兴奋了,便开口继续道: “这也太有缘了吧!不仅在这里遇到了同胞,咱们居然还是一个学校的,我在w学院读艺术设计,看!这是我们学院的徽章。” 说完,女孩摊开了手掌,上面同样躺着一枚w学院的徽章,只是和时烨的不是同一个院系。 “对了,既然这么有缘,不如我们认识一下吧。你好,我叫杜雨橙!” “你好,我叫时烨。” ...... 就这样,从时烨的十八岁,到二十八岁。 十年的英国岁月,三千六百五十天,这个叫杜雨橙的女孩,一直追逐在时烨身后。 时烨本没有心思和她多说话,但每次又很痴迷杜雨橙身上的那股…… 和妈妈一样的香水味道。 这让时烨感到有种亲切感。 “雨橙,我其实没心情谈恋爱。我只想认真完成学业。” “我知道啊!你不必和我谈恋爱,我只想陪着你罢了。” …… 面对杜雨橙的主动,其实时烨是想拒绝的。 但是,他或许也是太孤独了。 如果没有杜雨橙每天的主动,时烨可能更像一个孤魂野鬼。 有时候时烨都会觉得,杜雨橙简直比自己还要明白自己。 如果时烨是一本书,那杜雨橙仿佛在认识他的那一刻之前,就已然预习过似的。 那几年,时烨只想早点完成学业,然后回国,夺回外公和母亲的一切。 其他的,他没有心情。 直到那一次,时烨命垂一线,杜雨橙竟然不惜捐献自己的肝脏,救了他。 时烨突然意识到,自己欠这个女孩一条命。 所以,他答应了和杜雨橙的恋爱。 “雨橙,你要我怎么感谢你?” “娶我。” “好!” 时烨答应了杜雨橙,因为她是唯一愿意救自己的人。 二十八岁。 时烨在新闻上看到柏辰集团想要重组董事会的消息。 在英国投行靠着自己摸爬滚打多年的时烨,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束手无策的少年,他决不允许外公的心血被父亲时唯安就这样毁了。 所以说什么,时烨也要回国。 可是,杜雨橙却在他要回国的前一个月,留下一封告别信,突然消失了。 信中只是说是家庭原因,她需要去英国另一个城市疗养手术后的身体。 但是她与时烨有着一年之约,一年后一定会回国,回到时烨身边,希望时烨一定要信守承诺,到时候能迎娶她。 第(2/3)页